a) 执行程序:
- 第一步骤: 更换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时,联盟合作社要向之前已经签发联盟合作社登记证书的机关提交01份档案
- 第二步骤:接受档案是,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要::
+ 要求手续办理人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护照的合法副本.
+ 若是受权人,需要提交以下单据:联盟合作社成立人、联盟合作社与手续办理的受权单位的服务供应合同,以及其组织交代个人执行提交档案和接收结果的介绍单;或委托个人提交单据的委托书(基于法律规定).
- 第三步骤: 若档案合格,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要向联盟合作社提供收条, 以及在05个工作日内,已签发联盟合作社登记证书的登记机关要向联盟合作社交接01份齐全的登记档案并保存01份副本在登记机关。交接登记档案时需要交接人和收件人的签名以及整份档案需要密封的
若没有向联盟合作社交接登记档案时,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要书名通知并说明理由。
- 第四步骤:自从收到联盟合作社登记档案后15天内,联盟合作社要在新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机关的手续
新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要执行更改工作并向联盟合作社签发新登记证书。若不同意签发登记证书, 新登记机关要书面通知联盟合作社并说明理由。.
- 第五步骤: 收到新联盟合作社登记证书后,联盟合作社要提交旧的联盟合作社登记证书
b) 执行方式:
直接在国际行政机关总部
c) 档案成分:
- 登记机关更换的申请书
- 成员董事会颁发关于更换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的决议或董事会颁发关于更换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的决定书
- 原来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交接的登记档案
d) 档案数量:
01 套
đ) 解决期限:
05 个工作日,自从接收哈个档案之日起.
e) 行政手续执行机关:
投资计划厅的登记处.
g) 行政手续执行对象:
组织.
h) 行政手续执行结果:
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
i) 手续费: 2万越南盾(提交档案时缴纳)).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01月02日颁发关于指导属于中央直辖省、市人民议会管辖权的费用、手续费的02/2014/TT-BTC号通知第3条第2款b点和第2条第6款的规定执行
k) 样表名称、单子:
联盟合作社登记机关更换申请书(基于03/2014/TT-BKHĐT号通知的附录I-16规定的样表
l) 手续执行要求和条件
没有
m) 行政手续的法律基础
- 2012年11月20日颁发的合作社法;
- 2013年11月21日颁发关于详细规定合作社法的一些条款的193/2013/NĐ-CP 号议定;
- 2014年05月26日颁发关于指导登记合作社和合作社运营情况报告的03/2014/TT-BKHĐT 号议定;
- 兴安省于2008年12月28日颁发的31/2008/QĐ-UBND 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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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看